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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系国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荣获法律快车颁发江门地区2017年婚姻法专业首席律师称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服务,工伤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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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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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在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个人债务是谁欠的债就由他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偿还。夫妻离婚时除了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之外,还要对夫妻债务进行分配。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吗?个人债务取证的方法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吗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二、个人债务取证的方法

  第一:如果类似于借条上明确写了是夫妻中某一个人的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和欠债的人明确约定了这个债务是夫妻某一个人的,这种就算是个人债务。只要借据里面明确写了,就属于是证明个人债务的证据。

  第二:夫妻两个人在婚姻期间,得到的收入财产各自归各自,两个人中一个人欠债,而且债权人知道夫妻两个人财产归属的约定,这个债务要用欠债的一方的财产收入偿还。这个规定里关键的一点是,第三个人要知道他们夫妻两人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婚内的财产共用还是分开,外人很难知道。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第三: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产生的时候,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比如欠债是婚前欠的或者欠债时已经离婚,这样的债务,一般算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有办法证明,婚前的债务在婚后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里,算共同债务。

  第四:如果有证据说明债务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债务如果用在日常生产经营里,没用在家庭生活的花销中,也能证明是个人债务。但是证明具体的钱用在什么地方,举证比较困难,所以一般看借款跟婚后家庭生活有没有关联,是否合理。

  第五:如果夫妻中一个人的债务是侵犯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产生的,不用夫妻两个人约定承担,由个人承担,因为这种情况的性质特殊,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推定是个人的债务。

  第六:遗产和债务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或者之后,通过遗嘱或者赡养协议、遗赠协议等等,单独继承的,属于是个人的债务,不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如果在婚姻期间,就要偿还债务,还要考虑债务的偿还时间、途径方式以及具体数目重新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也是个人的债务。

  第七:最后一种情况是夫妻中一个人,违法犯罪,触犯刑法、行政法等等,产生的债务或者金钱支付义务,也属于个人债务,违背了摄魂的公序良德,产生的债务也属于是个人的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吗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夫妻离婚时必须对债务进行分割,个人的债务理应由个人偿还,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也只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本网律师。

  

  4、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权无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享有权继承遗产,同时也有权放弃继承遗产。但是公民放弃继承权需要办理公证,否则放弃继承权无效。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权无效?怎么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权无效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弃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二、怎么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权无效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是自愿的,且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时间应在继承开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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