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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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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1710688108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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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而进行判决,或有父母自愿争取或是准从孩子的意愿等等,那么如果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及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程序
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2、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三、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程序、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从这几个角度出发,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程序一定有了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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