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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系国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荣获法律快车颁发江门地区2017年婚姻法专业首席律师称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服务,工伤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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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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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婚前房产立遗嘱是否要尊重配偶的意见

  婚前房产在立遗嘱的时候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的,除非是共有房产,这样在立遗嘱的时候应该和配偶协商一致,可是婚前房产在法律上原本就是个人财产,公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个人财产分配给那些自己中意的继承人。

  一、婚前房产立遗嘱时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吗?

  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 遗产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八)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在立遗嘱的时候都无需问询配偶的意见,而且,配偶虽然在法律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有些人可能立遗嘱的时候,可能把绝大多数的遗产都留给了父母或孩子,这样的一份遗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把大部分遗产留给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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