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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系国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荣获法律快车颁发江门地区2017年婚姻法专业首席律师称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服务,工伤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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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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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调解多久,调解后多久开庭

  夫妻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作为离婚判决的依据。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先进行调解,如夫妻确已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么就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要调解钓,调解多久后开庭?从哪些方面可以判断夫妻感情已破裂?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要调解多久,调解后多久开庭

  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该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来决定。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法院第一次调解,第二次开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安排,法律没有规定;

  2、法律对案件什么时候审结有相关的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从哪些方面可以判断夫妻感情已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要调解多久,调解后多久开庭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规定调解多久,也没有规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什么时候开庭需要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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