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黄一桂律师法律服务网 >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
黄一桂律师,系国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荣获法律快车颁发江门地区2017年婚姻法专业首席律师称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服务,工伤责... 详细>>
律师姓名:黄一桂律师
手机号码:13672904312
邮箱地址:348256907@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1710688108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春晖苑2幢107
婚姻关系因结婚而缔结,因离婚而解除。正常来说,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其中一方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在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婚姻关系怎样解除?正常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继承方面的知识。
一、配偶死亡婚姻关系怎样解除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
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二、正常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除了配偶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以外,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还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自愿。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可因当事人自愿而解除。
2、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
夫妻感情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人民法院应准许当事人离婚。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
3、其他条件和情形。
除上述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
但是,这些条件成就以后,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才能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配偶死亡婚姻关系怎样解除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上文说了,正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领到离婚证婚姻关系才算解除。若配偶死亡的,婚姻关系就消灭了,遗产继承就开始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